在進行材料的環境影響評價過程之前,確定用何種指標來衡量建筑材料的環境負擔性顯得尤為必要。衡量建筑材料環境影響的定量指標,已提出的表達方法有能耗、環境影響因子、環境負荷單位、單位服務的材料消耗、生態指數、生態因子等,這些環境指標的建立對纖維水泥板建筑材料的環境協調性評價起到了很大的促進作用。建筑能耗即為建筑材料能源的消耗,其中的單位能耗是反映能源消費水平和節能降耗狀況的主要指標,一次能源供應總量與國內生產總值的比率,是一個能源利用效率指標。該指標說明一個國家經濟活動中對能源的利用程度,反映經濟結構和硅酸鈣板能源利用效率的變化。早在20世紀90年代初,歐洲的一些旅行社為了推行綠色旅游和滿足環保人士的度假需求,曾用能耗來表達旅游過程的環境影響。例如,對某條旅游線路,坐飛機的能耗是多少,坐火車的能耗是多少,自駕車的能耗是多少。這是很早采用能量的消耗來表示某種過程對環境影響的方法。在建筑材料的生產和使用過程中,也有用能耗這項單一指標來表達其對環境的影響。一般都把不同形式的能量折成標準煤,進而進行橫向的比較,現在我國基本確定了各個行業的能耗限定值,超過能耗限定值的項目環保局不予審批。建筑材料的環境協調性評價的突出優點是以整體的觀點來進行評價,從而避免了傳統方法所造成的因系統中某一過程環境負荷改善而造成另一過程環境負荷加重的污染轉嫁問題。這種方法一經問世,就體現了強大的生命力,然而由于其本身的復雜性和綜合性特點,雖然國內外學者進行了大量研究,但是至今還沒有一種能夠得到普遍公認的評價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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